交通服務
施工車輛臨時佔用道路申請
洽辦單位:交通處 交通工程與管理科
電 話:5216121轉464
申請程序:
於3日前檢附申請書及佔用道路詳細圖說向交通處提出申請,若須將巷道封閉始可使用時,則須檢附里長同意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