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單位:地政處 地價科
電 話:5216121轉387
申請地政士開業執照(或變更、註銷執照)
申請表件:
一、申請書1份。
二、地政士證書或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。
三、開業執照及其影本。
四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五、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。
六、申請變更之證明文件。
七、證書規費
1. 加註延長:500元。
2. 換 發:1,000元。
八、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。
申請期間:開業事項變更後30日內或證書期間屆滿前6個月內。
申請程序:
一、申請。
二、繳費。
三、審核。
四、核發證書。
地政士登記助理員備查
申請表件:
一、申請書1份。
二、申請地政士及登記助理員身分證影本各一份。(終止僱用免附登記助理員身分證影本)
三、僱用需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之一:
1. 地政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1份。
2. 專科以上學校地政相關系科畢業證書影本1份。
3. 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及地政士事務所服務2年以上證明文件。
申請程序:
一、申請。
二、審核。
三、備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