洽辦單位:地政處 地用科 電 話:5216121轉326 申請表件: 一、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。 二、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。 三、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(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)。 四、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。 五、其他有關文件。 申請程序: 一、檢具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文件各1式5份提出申請。 二、繳納規費。 三、會勘。 四、審查。 五、核准(駁回或補正)。 六、地政事務所辦理編定異動登記。